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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打印本页]

作者: 肖红    时间: 2003-11-28 17:23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中医是辩证论治的”与“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本来是同义语的反复。或者说这两句话完全是一个意思。然而,说中医是辩证论治的,似乎毫无异议。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就有本来很聪明的人不明白了。看来,让人们理解一个稍微复杂的问题,真不容易。然而又有人反对多说——文字太长。但我还是不得不多说几句。
为了把这个本来不应该如此费力问题说清楚,我把原话再换一个字。或者前一句话改作“中医是辩证‘施’治的”,或者后一句话改作“证才是中医‘论’治的对象”。这样应该更清楚了。
中医是辩证论治的,证不就是中医论治的对象吗!都用“施”字也一样。
如果还不明白,只好再举一句“治”人的话。比如:
“我们是找肖红治他的。”于是“肖红”自然是你们要治的对象。
上面这句话和“我们是找五零散治肖红的”不一样。虽然肖红都是被治的对象,前一句治肖红的是“我们”,后一句治肖红的是五零散——或者再加上我们。
这不是在说笑话。学术界“治”人,就是围攻或围剿,有时简直是起哄。我多次被许多有权有势的人围攻或围剿。须知,有权势者也会施展上海滩上的瘪三儿或天津卫的小玩儿闹儿那一套,置你于死地,幸好都冲出来了。现在是退却到乡下。如果不再作声,他们也许会忘记我——但也说不定。
好!既然有点重出江湖,就再说几句。
我是主张中医辩证论治特色说的。这个主张至少一半人不会反对。可是我说:
“‘证’才是中医论治或施治的对象”,就同时遭到两方面的反对。
敏感的卫道士们说:这不等于说中医不辨病论治吗?或者说中医没有病的概念吗?他们很恼火。
中医是否辨病?怎样辨病?辨出病来是否就足以施治?中医的病的概念是什么概念?什么是证?什么叫辩证论治?什么叫辨病论治?我在这两天连续发出的几个帖子中都说清了。若还不明白,我只好不再作声,因为再说也没有用。而且说得不能再明白了。
问题是,比较激进的人又从另一个方面反对我。他们不承认辩证论治是中医的特色,即便是特色也是一个BUG特色。于是我在为BUG辩护,岂不可恨。
更有人提出中医论治的最高层次,应该是一病只用一药或一方。我当然希望能这样,但中医不可能也不必要这样。西医早已这样做了,至少中医没有必要再从头这样做。假如不想结合——即永远不兼融西医的思维方式——立足于形态和功能关系,通过分析的实验研究找出系统的因果关系,更不必要这样做。假如想结合,也没有必要再重复西医已经走过的路,兼融其结果就是了。
我不是一个很中庸的人,这次站在中庸的立场上,还是不好做人。看来我们这个圈子中,真是不好做人。
最后,我个人的一切都是无所谓的,眼下我希望的是:无论诸位持何种观点或立场,恳请您耐心地读一下我的帖子,特别是最近发出的帖子。因为这是我几乎一生的心血,漠视它们比粗暴地批评他们更使我寒心。因为我感到,漠视的背后实际上是读不懂,因而不感兴趣。有谁肯花功夫和金钱把上个世纪60年代,讨论辩证论治和辨病论治的文章都找出来,仔细进行过研究吗?有谁仔细看过近年关于“证”实质研究的绝大多数反思文章吗?有谁几乎花了一生的心血,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想为什么中医要辩证论治,西医要辨病论治吗?出手就是几千字,何尝容易!在我的研究生涯中,得到的经费支持总共只有几千元,而我因此花费和耽误的收入应该有几十万元。付出这样的代价,只是为了一个学者的良心。

作者: 壶中人    时间: 2003-11-30 12:35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就有本来很聪明的人不明白了。  怎么会这样呢,离开证我们临床治什么呢?不过,施治似乎没有很好地把中医临床之治反应出来,治必须“论”,才能入扣。现在中医辨证问题最大,象肖先生这样多多关注很有利。
作者: 三七生    时间: 2003-12-1 15:36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这个贴子最后由三七生在 2003/12/01 03:39pm 第 1 次编辑]

     实际上辨病论治其实是无法普遍推广的,为什么辨病的结果会大多数疾病病因不明?病因不明如何施治?为什么病因不明的疾病会被辨证论治的高手轻易解决(如胡希恕、范中林)?究竟是哪个包括哪个不是显而易见的吗?还有什么可争论的必要呢?当然,千万不要把那些错误的辨证拿来说事,因为那些既然是错误,本身就是毫无价值的东西。除了作为反面教材是没有任何正面意义的,即使那些错误现在仍在大张旗鼓地进行着。
作者: 三教小虫    时间: 2003-12-1 17:52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肖红 前辈是这个坛上最让我感动的一位,并且敬佩。
   这不仅仅是因为现在的真学者太少了。应该说就是因为这种执着的精神吧,这点永远都是我等晚辈需要学习的。我注意到 肖前辈发帖的时间有时是在午夜或凌晨,并且对我这个才来的晚辈是有问必答。
    但这里面毕竟有个看问题的角度与立场的问题。中医里面有很多问题是要体会、体悟或叫“体知”、“体认”的,并不是仅仅靠理论澄清就能达成共识的。对同一个概念,仅在意识里、理论里作的定义、规范,与在实践中“体认”到的综合结论汇成的概念,彼此言说的时候,其中的内涵是很难一致的。
    对概念的理解都不一致,下一步自然就更难谈了。比如“证”与“病”,“辨证”与“辨病”在一个中医临床家与一个理论家来讲,其所指是很难完全一致的。
    我们可以指责中医概念的模糊性,可以认为临床者的理论体系不严密,甚至说他们的理论素养太差。但有一点必须要尊重的是:临床者所言之词,是包含了他们确实“体知”到的、难以言传的内涵。因为这是事实。
    想一下在目前这一些理论未产生之前中医是怎样传承的?
    在我们有了统编教材、有了统一的教育模式、有了比较统一的概念之后又是个什么结果?
    晚辈就是被统一的模式教出来的,这些东西一接触实践,指导不上去。
    稍微有点体会的是:还是得对古人的经验总结、思维方式有点“体悟”,有了这个,实践上能用得上。所以目标和兴趣的重点自然就偏到“思求经旨”上去了。不认为首先解决现代“中医学”概念的问题是个大问题了。
    晚辈的理解是,大家所指病也好、证也好、或是很多其他的具体概念或过程,真正的中医方式可浑然天成把它们融为一体,不必强说出个一二三来。需要分的是在什么具体情况下判断出谁是主要矛盾、谁该首先解决。
    所以,晚辈以为 肖前辈的研究最应该给当前的“学术”界、“科研”界权威们看,他们也很应该看,因为他们引导教育的方向。但事实难免会令人遗憾的——他们有谁会来这里呢。
    在这个论坛上,前辈的文章逐渐没有更多的人参予讨论,我想这个前辈应该能理解。这仅仅是因为大家的主要目标不同。虽说同是为了中医,但这里的人更多的是想致力于中医的实践,而先生的文章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并不是太直接。
    这是晚辈的一点浅见。
   仅以此表示晚辈对 肖前辈的敬意,浅陋与不当之处,前辈可一笑了之。
作者: 壶中人    时间: 2003-12-1 21:25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肖红先生可以把帖子写得短一点,分解开来,象先生这样高水平的帖子,我想看贴回贴的肯定成倍增长。
作者: 茉莉香片    时间: 2003-12-2 19:48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到让我想起了干祖望老先生的一句话:我们这些老家伙从来没用过“辩证论治”这个词,临床上却游刃有余,现在是“辩证论证”叫的振天响,却不会看病了。

作者: 军民软件    时间: 2003-12-2 20:19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加上几个字更确切,即“一般,证是中医施治的直接对象”,有时候证是多种病的代称,有时候,病是多种证的代称,有时候,证也是多个子证的概称
没有病就没有证,没有症、征就没有证,没有症、征就没有病。
以上病、征、证、症的概念仅限于中医范畴。
作者: 张天宇    时间: 2003-12-3 09:22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中医是辩证论治的”,辩证论治是离不开经络学说的指导,因为:“经络者,所以决死生,调虚实,处百病,不可不通。”,“医者不明经络,犹人夜行无烛。”肖先生您是医家名人,我希望您今后多多用经络来解释病理病因。
作者: 白虎汤    时间: 2003-12-3 09:35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下面引用由张天宇2003/12/03 09:22am 发表的内容:
“中医是辩证论治的”,辩证论治是离不开经络学说的指导,因为:“经络者,所以决死生,调虚实,处百病,不可不通。”,“医者不明经络,犹人夜行无烛。”肖先生您是医家名人,我希望您今后多多用经络来解释病理 ...
我认为张君务实就务实在这里::“经络者,所以决死生,调虚实,处百病,不可不通。”
虽说话不多,但比起那些虚无飘渺的空谈不知要强过多少倍。

作者: caoxibai    时间: 2003-12-3 13:17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这个贴子最后由caoxibai在 2003/12/03 02:05pm 第 2 次编辑]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是肖大师的又一篇喻世名言,他喋喋不休地,再三再四地鼓吹“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无非是为了强调说中医就会辨证论治,根本不懂得“辨病”;只有西医才会治“病”,而中医只会治“证”。如果一个中医不会“辨证论治”,那他就什么也不是了,毫无价值了。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众所周知,中医素来讲究“治病求本”,不但要治病,还要从根本上消除致病的因素。证,只是疾病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情况下的特殊表现,我们治疗证,就是为了治疗病。这好比建筑师垒墙,垒墙只是建筑房屋的一个过程,或一个方面,并不是建筑工程的全部或根本目的。当然,有时问题比较简单,只是为了垒起一面墙的情况也是有的,但绝不能因此就说建筑师就只会垒墙,或说建筑的所有目的就只是为了垒墙。中医施治的对象是病人,是病人所患的疾病,而决不应只是“证”。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不是糊涂,就是过于偏激!而这对于正确的认识和评价中医是非常有害的。

作者: 秦越人    时间: 2003-12-5 18:54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转贴]辨证论治与辨病论治相结合的肤见
南京中医药大学兼职教授、南通市中医院首任院长 朱良春
  辨证论治是中医临床的特色,也是中医诊治疾病的主要方法。但是,医学总是在不断向前发展的,我们应当不断丰富和发展辨证论治的内涵。因为中医在宏观、定性、动态方面的研究是有其独到之处的,但在微观、定量、静态方面的研究则似有不足。所以我们要在辨证论治的前提下,还要注意辨证与辨病相结合,才能进一步提高疗效。当然中医也不是只辨证不辨病的。
  张仲景《伤寒论》、《金匮要略》就开创了辨病论治的先河,既辨病,又辨证,先辨病,后辨证,辨病论治与辨证论治相结合。例如,辨经病,太阳病是病,“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颈强痛而恶寒”,而太阳病之下,有“汗出,身热,恶风,脉缓”的桂枝汤证,有“无汗,恶寒,发热,脉紧”的麻黄汤证,有“不汗出而烦躁”的大青龙汤证等等。又如《金匮》每篇都先冠以某某“病”,然后才是“证”、“脉”“并治”。以“痰饮”篇为例,开篇先讲“四饮”,即痰饮、悬饮、溢饮、支饮,以及水在五脏,和饮邪有“留”“伏”体内的特点,接着讲饮的脉象特点是“偏弦”,总的治法是“温药和之”。这就是辨痰饮之病。而后,有苓桂术甘汤证(痰饮)、十枣汤证(悬饮)、大小青龙汤证(溢饮)、葶苈大枣泻肺汤证(支饮)等等。
  但是,由于时代的原因,中医绝大多数病都是以症状命名的,如咳嗽、胃脘痛、哮喘等等,都很难一一确立治疗大法、主方主药。也就是说,除黄疸用茵陈剂、疟疾用青蒿常山剂、胸痹用瓜蒌薤白剂,痰饮用温药和之的苓桂术甘剂之外,绝大多数中医的病还是以辨证治疗为主,如咳嗽,要分虚实寒热,不能用通套的止咳方药,这也就是目前市售的许多止咳药疗效欠佳的原因。又如喘用麻黄,实证,寒喘可配干姜、桂枝、半夏、细辛(如小青龙汤),热喘可配石膏、杏仁、黄芩、桑白皮(如麻杏石甘汤),但绝对不可用于肺肾两虚所致的虚喘。因此,中医的辨病,除了对疾病有全过程的了解,作为辨证的参考外,总的说来,意义是不大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古人有许多针对病的好方药也一概丢弃。那是相当宝贵的经验,值得我们努力发掘、研究、应用,事实上我们临床也在用。只不过就辨证论治与辨病论治比较而言,还是以辨证论治为主。
  我这里讲的辨证论治与辨病论治相结合,指的是西医的病。如前所述:中医的辨证论治,是针对机体各个部分以及整体的主要功能状态与病理活动,综合评定,提出恰当的处理。也就是根据病情,运用四诊八纲,结合病因,加以归纳、分析,了解疾病所在的部位,寒热虚实等属性,辨识邪正盛衰,推测疾病的预后转归,从而确定治疗原则和具体治疗措施。
  而西医的辨病论治,则是在寻找病源,明确诊断的基础上,针对病源用药的。证,是疾病反映出来的现象,病是证产生的根源,因此“证”和“病”是一种因果关系,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辨证论治的优点,是不管什么疾病,无论何等复杂的病情,都可以从辨证入手,提出治疗方法,但其不足之处是对疾病产生的具体机制和确定的诊断缺乏现代科学根据。因此,我早在1961年就撰文明确提出了中医辨证论治的优势要充分发挥,在此前提下,还要进一步辨识西医的病,使二者结合起来,是提高临床疗效的需要。其重要意义如下:
  一、明确诊断,防止误诊、误治
  在传统的中医诊疗方法的基础上,借助于现代科学技术,可以把很多疾病的诊断弄明确,防止误诊、误治。
  例如:一病人主诉腹部近脐处有一巨大包块,时隐时现,医生触诊也摸到确实有一无压痛的包块,因此易于作出“积聚”这样的诊断,“积则有形可征,聚则聚散无常”,治疗方法也就专于活血破气,长期用攻伐消积药,所谓的“积聚”,仍然如故,而身体愈来愈虚,后来一检查,才知是胃下垂,胃如布袋状,故餐后不久便出现“包块”。
  又如一胱结石患者,小溲不畅,前医用利尿通淋剂200多剂,不仅石未排出,反致小便自遗,身体衰弱。经检查始知其石大如鸡蛋。
  再如直肠癌的早期,其症状主要是肛坠便血,往往和慢性痢疾、慢性结肠炎、内痔相混淆。如果仅仅按便血治疗,可能无效,也可能暂时止血,然后复发,而病情已由早期发展到中晚期,失去了早期根治的机会。
  尿血的原因也很多,如泌尿系感染、结核、结石、肿瘤,都可引起尿血,前列腺炎也会出现尿血,肾炎也有以血尿为主要表现者。通过现代理化的检测方法,尽可能地明确诊断,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否则就易于误诊,也影响疗效。
  当然,也有很多疾病,现代尚不清楚其本质,或认识尚不全面,或对其发病机制尚未完全阐明,而现代各种理、化检测手段,尚不可能都搞清楚,也就是说,还有很多病目前是检查不出来的。所以我们只是说,有条件的话,尽可能明确诊断而已。章次公先生早在建国之前,就有识于此,曾提出过双重(中西医)诊断,一重(中医)治疗的重要意见。章先生这个意见,也提示了我们,借助于西医诊断,固属要紧,但中医的诊断绝不能放弃,中医的诊断,实际上主要还是辨证诊断,即“定病位、定病性、定病因、定病势”,这些内容,是为论治提供依据的。
  二、有利于疾病的早期诊治
  辨证论治与辨病论治相结合,既有助于早期发现疾病的症结,也就有利于早期治疗,此即《内经》所讲“上工治其萌芽”的意思。
  例如:一肠伤寒患者,合并中毒性心肌炎,伤寒将愈之时,脉无结代,而听诊心音低钝,第一心音明显减弱,心电图示一度房室传导阻滞,结性早搏,说明心肌炎尚未脱离危险期,由于病人精神、饮食均佳,苔脉亦无异常,如不详细察病,放松警惕,一旦出现变化,那就噬脐莫及了。
  又如:鼻衄,对证治疗,投以清热凉血方药,可收捷效。但是,如果由鼻衄这一现象入手,结合西医辨病,很可能不那么简单,因为不少鼻咽癌患者就是因鼻衄而来就诊的。如果思路开阔一些,不满足于能够迅速止血这一点,弄清之所以发生鼻衄的原因所在,就有可能使鼻咽癌在早期就被发现,而及时采取积极主动的治法,不致延误。
  三、启发治疗思路
  中西医是两种不同的医学,在中国,既有中医,又有西医,两种不同的理论体系在临床上相互影响,在学术上互相渗透,是很自然的。通过西医辨病,可以大大丰富我们的临床思路,从而开辟更丰富更广阔的治疗途径。
  例如内耳眩晕症,古称眩晕,有从火治,有从虚治,有从痰治等,现代医学提示其病理乃由迷路水肿所致,采用镇降、利水剂,可收佳效。
  又如脉现歇止,古称结(慢而一止)、代(动而中止,不能自还),促(速而一止),总为心气大虚的表现。而病理学提示,心脏往往呈郁血状态,我们据此而参用活血化瘀的方法,疗效显著提高。
  再如急性肾炎水肿,传统中医治法有“开鬼门”,“洁净府”,腰以上肿发汗,腰以下肿利小便,我们在辨证论治时,用大剂量益母草活血利水,对消除水肿奏效迅速。
  糖尿病古代属之于“消渴”范畴,大法滋阴、生津、益气,结合现代认识,糖尿病人皆存在微循环障碍这一问题,我们参用活血的方法,在降糖方面有较好的作用。这样辨证与辨病密切结合,研究疾病与证候的关系,探索临床诊治的规律,才能相得益彰,对今后医学的发展和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四、无证可辨,有病可医
  临床上也有不少病人,无自觉症状,饮食起居、睡眠各方面均无异常。这常见于乙肝病人,往往是在体检时发现肝功能及乙肝病毒血清学标志不正常。又常见于冠心病人,既无心绞痛,又无脉象上的异常,但心电图不正常。在无证可辨的情况下,处理较为棘手,因为无证可辨,即无原因可求,如何着手?这就要从病论治,我近二十年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如乙肝病毒(即HBsAg阳性)携带者,我常用桑寄生、白花蛇舌草、僵蚕、蜂房、板蓝根、甘草等,有不少病人在坚持服药数月后,HBsAg可转阴。冠心病人心电图异常者,服益气、养阴、活血剂,亦可使T波低平或倒置纠正。
  五、借助生化指标,便于观察疗效
  由于时代不同了,古代治一个水肿,几付药,肿消了,就算好了,现在不算好,要尿检查正常才算好。又如黄疸,一般经一至二周治疗,即可完全消退,但也还不算病好,还要查肝功能,要肝功能完全恢复才算痊愈。但由此也可以给我们一个判断疗效的标准,因为这个标准是客观的。
  总之,辨证论治与辨病论治相结合是行之有效的临床方法,对于传统的辨证论治,是丰富,是发展。当然,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具备扎实的中医理论和临床基本功,又要具备一定的现代医学的基础。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要求。
  临床举例:
  夏某,男,55岁,干部,88年3月14日就诊。主诉手指、足趾关节经常肿痛,以夜间为剧,已五年,多发作于饮酒、厚味及劳累之后,曾诊断为风湿性关节炎,两年前右手食指关节肿处破溃,流出白色脂膏状物。查血尿酸714微摩尔/升,口苦,苔黄腻,脉弦数。
  从病史、症状考虑,当属湿热痹,痛甚,为夹瘀之象,所以我称痛风为“浊瘀痹”。大法应当清热泄湿,兼以化瘀,湿热除,瘀滞消,则痹者可通,肿痛可除。但结合现代医学检查,则当属“痛风”,即嘌呤代谢紊乱,血尿酸过高所致。中医文献中也有有关“痛风”的记载,但不完全一致,似更接近痹证中的“痛痹”。结合中西医诊断,我的处理方案是泄化瘀浊,蠲痹通络。
  药用: 土茯苓60g ;生苡仁、威灵仙、律草、虎杖各30g ;萆解20g ;秦艽、泽兰、泽泻、地龙、桃仁、赤芍各15g ;地鳖虫12g ;三妙丸10g(包煎)。
  这个处方,即体现了既辨证论治,如处方中的土茯苓、萆解、三妙丸、苡仁、泽泻等,为利湿清热药,三妙丸就是清热燥湿的名方,而桃仁、赤芍、地鳖虫则有很好的化瘀泄浊作用,律草、虎杖、灵仙、秦艽,既清热,又行瘀。又体现了辨病论治,如方中的萆解、威灵仙、土茯苓、秦艽、泽泻,均有降低血尿酸浓度的作用。

在下转贴一篇名中医朱良春先生的医案医话,正是谈到辨病辨证的内容,供大家讨论时参考。

作者: 壶中人    时间: 2003-12-5 22:16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我认为,肖红先生的“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的观点是对的,辨证论治是中医临床观的最高体现。至于辨证和证的认识,是中医需要进一步认知的;辨病是辨证论治的重要内容,而临床之证,有单一疾病之证,也有多种疾病之“合病”“并病”。《伤寒论》太阳病篇32条葛根汤证,就是太阳病和阳明病的合病之证,在这种情况下,证成了多种疾病的综合体,但你不得到这个证,能够进行论治吗?
作者: caoxibai    时间: 2003-12-6 05:48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我再说一遍:肖红先生的“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的观点是错的。“证”是什么?这是中医的基本概念,不必赘述。但证不等于病,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应该是没有分歧的。证有时能反映疾病的本质,对证施治,就可以使疾病痊愈。但大多数情况下,证并不能反映疾病的实质,它只是反映了整个疾病的一部分或一个阶段的病理特征。对证施治只是完成了治疗疾病的一个步骤或一个局部,距离疾病痊愈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治愈疾病才是医生的根本任务,也就是说中医施治的对象应该是是疾病。辩证施治,仅仅是整个治疗活动中的一部分或全部。
作者: 壶中人    时间: 2003-12-6 13:12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言之有理,证不等于病,病与证是中医两个不同的概念,可是对病和证的认识需要更深入,不仅要明白两者关系,更要弄清各自的内涵与外延。正如caoxibai所言,治病才是医生的根本任务,但治病在中医如何落实于临床?证反映疾病的一部分或一个阶段,那么,前后具有内在联系的若干证不仅反映病的规律,而且反映病在刻诊时间的具体病机,如果离开刻诊时间的病的具体病机,离开当时的证候,病岂不成了空中楼阁。任何临床,当时面对的一般是病的某一时段,离开这些时段,我们的病该从哪里认知?由此可见,王不留行先生发出重视中医理论研究的呼吁,多么及时和正确。
作者: 军民软件    时间: 2003-12-7 12:46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证是中医施治的对象,只有在中医范畴里说才有效,如果放在中西医结合里,则有排斥和取消中医病概念之嫌,因为证只是中医的概念,西医没有。
从两个不同的理论体系中(西医没有明确的理论体系,只有些概念集合),抽出两个不同概念进行比较,属于异类相比,是牵强附会的。
中医的“辨证”的本义,是“辨病而得证”的意思,这里所说的病是中医概念。
我不反对中西医结合,包括理论上的,但它一定是在一个更抽象的层次上的结合,而不是直接进行概念互换。它们之间不存在象人民币和美圆那样的确定的换算关系。
其实,顶文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壶中人不解文中意,以为小红女侠真的在谈中医的辨证论治。

作者: 三七生    时间: 2003-12-7 15:03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军民软件真是善解人意。
     “从两个不同的理论体系中(西医没有明确的理论体系,只有些概念集合),抽出两个不同概念进行比较,属于异类相比,是牵强附会的。”
     此论甚佳,可以给西医当头一棒。

作者: 秦越人    时间: 2004-3-15 08:51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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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dlkj    时间: 2007-5-15 20:01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中医认为症、证、病。三者为一体进行综合分析诊断主要体现在圣济总录一书中!如中医消渴病为例、西医则认为是糖尿病!其中临床从症状、证候、特征合病、并发病、均有相同处。根据目前西医用药方法巳经在应用中医辨病与辨证方法!因此中医应该采用现代数学、物理、生物化学基本理论原理!才能从分子水平确定它们结构性质!进一步研究中药化学成份以及在体内化学反应。为中医全面现代化铺平道路。
作者: 逸湘    时间: 2007-5-19 11:13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說得不清不楚
沒說完
正主卻跑了
作者: 落单的候鸟    时间: 2007-5-20 09:13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是啊,病因病机不仅仅是治的关键,更是怎样选方的关键
作者: 叶忠中医    时间: 2007-5-30 22:30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伤寒论》是辨证论治的鼻祖,“专研”《伤寒论》的学者必赞同些论点,若专研《内经》...等的学者就觉得不全然。就中医而言,它是研究人体生命的学科,其范围之大远远不能比喻的,然而在这茫茫无边范围里,就必须有一个正确的方向来定位-战略,然后再来辨证定性-战术,理解了此中涵义,病与证自然就明白了。
作者: 奔三    时间: 2007-5-31 22:53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这个贴子最后由奔三在 2007/05/31 11:14pm 第 1 次编辑]

辩证,论策,治病, 救人

人将亡也, 医以救之,
救之不能,退而论之,
议论杂沓,继而证之,
证圆大合,治方尺度,
论“治”者皆因有“不治”;
辩“证”者惟虑合“大道”;
救“人”者天性;
治“病”者人仁;
辩“证”者地道
而中医者“天地人”之道
顺天地合命理,悯人而"不治"之道


作者: 奔三    时间: 2007-6-10 23:04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个人人为:辩证论治,重点在“论”字上
作者: hulaiyuan    时间: 2007-6-12 14:05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根据圣济总录一书中所述有临床症状、也有证侯群、而后归纳为各种各样病名。有总论也有各论指导临床极有帮助。大家不妨一读即可明了。
作者: hulaiyuan    时间: 2007-6-15 20:01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证与症有简单也有复杂。如风为例、则有肝风、心风、脾风、肺风、肾风之分列。诸风掉弦皆归于风、风为百病之长、有分四时位八方之说。如果以现代浯言、则分为一气体二物理三化学四生物等不同概念之风。如何辨与别呢?该如何统一为好?敬清大家讨沦。谢谢。
作者: 胡来元    时间: 2007-8-10 12:17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圣济经之优点即先明理、原为根、气为本、经与络为标。
作者: zajian    时间: 2007-8-10 15:54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下面引用由肖红2003/11/28 05:23pm 发表的内容: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中医是辩证论治的”与“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本来是同义语的反复。或者说这两句话完全是一个意思。然而,说中医是辩证论治的,似乎毫无异议。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
“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中医施治的对象不知是“人”还是“证”?
——玩文字游戏常出现荒唐的事,而荒唐的事又被肯定,又成为更荒唐的事。。。。。。

作者: zajian    时间: 2007-8-10 15:59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中医是——辩证论治


作者: 胡来元    时间: 2007-8-16 14:57
标题: 再说“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原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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