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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从矛盾对立统一的观点谈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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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溪流
时间:
2004-9-21 15:35
标题:
[原创]从矛盾对立统一的观点谈中医
伟大的贤哲赫拉克利特有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此论断深刻揭示了物质运动变化的本质,一切事物都存在,同时又不存在。
另一位哲学贤哲亚里士多德对此深不以为然,他在名著《形而上学》慷慨陈辞:“传闻赫拉克利特曾说同样的事物可以为是亦可以为非,这是任何人所不能置信的。”
两位哲学巨擎的理论打起架来,不亦悦乎。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事物既是而又非是,显然违反了他赖以成名的形式逻辑的矛盾律。
亚里士多德才华横溢,他不仅是形式逻辑的奠基人,而且对物理学、天文学、生物学、心理学、伦理学、政治学和美学斗和都很有研究。然而,这个官司他打输了,哲学老人无情的把胜利的砝码加在赫拉克利特一边。
哲学老人说,不是赫拉克利特违反了形式逻辑的矛盾律,而是亚里士多德把辩证法的矛盾和形式逻辑的矛盾混淆了。
哲学老人告诉我们,我们通常是在两种不同意义上使用矛盾这个概念的,一个是指我们在叙述问题、回答问题时,出现的首尾不一、相互打架的现象,另一个是指客观事物本身存在着两种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现象。
前者大名叫逻辑矛盾,是违反形式逻辑矛盾律造成的思维错误。后者大名叫辩证矛盾,它是客观事物本身存在着的固有的本性及其在人们思想上的反映,是辩证法研究的对象。
我们通常所引用的“自相矛盾”的寓言故事,是指前一种矛盾,即逻辑矛盾。形式逻辑的矛盾律要求人们在叙述问题时,严格遵守逻辑规则,即对同一事物、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不能既肯定又否定。违反了这条规则,就会引起思想混乱。
有人会问,辩证法不也是讲矛盾嘛?是的!辩证法也是讲矛盾,但是辩证法所讲的矛盾与形式逻辑所讲得矛盾不是一嘛事,哲学老人在这了耍了一个小小的花招,允许矛盾以两个面目出现,辩证法所说的矛盾,是指客观事物本身包含有既对立又同一性质,以及这种情况在人们思想上的正确反映。
各国历代的哲学家们,无不把审视的目光集中于矛盾上,我国著名的思想家老子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认为一切都是相反相成的,各以其对立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这位老人进一步告诫大家“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
《周易·系辞上》始提出:“一阴一阳谓之道”的命题。这是古代的两点论。希腊贤哲赫拉克利特说得也很明白:“统一物是由对立面组成的,所以把它分成两半时,这两个对立面就暴露出来了。”“宇宙中各个部分都可以分为相互对立的两半,地分为高山和平原,水分为咸水和淡水,······气候分为冬和夏,春和秋。”
周易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以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太极又称“大一”,本身含有绝对的整体的“一”的意思,两仪可以表示对立统一的双方。
在祖国医学史上,正式以矛盾的对立和统一的普遍性及其转化思想为基础提出全面分析思想的是《内经》。
历史证明,阴阳学说自诞生以来,是沿着唯物唯心两条路线发展的,《内经》把阴阳学说和医学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沿着唯物主义的路线发展了阴阳学说。
内经的阴阳学说,既是哲学学说又是医药理论,它认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和现象无不包含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素问·六节脏象论》说:“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内经又认为阴阳是相互依存的条件,《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孤阳不生,故阴不长,”。“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素问·阴阳离合论》又强调了阴阳的普遍性:“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这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有阴阳的属性,它是数之不完,变化万千,无穷无尽的。
《内经》详述了阴阳的相互斗争,《素问·阴阳别论》的:“阴争于内,阳扰于外。”《素问·疟论》的“阴阳上下交争”。《内经》还详述了阴阳转化,《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故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素问·六元正纪大论》说:“动复则静,阳极反阴。”《内经》不但认识到了阴阳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而且运用阴阳变化的相互关系,来分析人体的生理病理的变化,并探求实质及其规律,用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病理机能,和探求药味物性,治疗原则及四诊八纲等。
后世的医家,不但从内经中学习了中医学的基础理论,而且,更重要的是,从中学习了关于对立统一的朴素的辩证法的思想,并且在临床实践中运用和发展了这一思想,这是中医学能绵延数千年昌盛的哲学理论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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