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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医人之恐 [打印本页]

作者: 张流秀    时间: 2005-7-16 23:25
标题: [原创]医人之恐
医 人 之 恐
民间医人在从医生涯中,也许都有过胆颤心惊的日子。我人从医八年来,也曾遇过数番提心吊胆的惊心瞬间。最先一次是在1997年元月,还是业余郎中之时,一50余岁危重哮喘男患上门求治,因往返太远而只能住下,与我父当晚同一床铺,各睡一头。夜半我父不时摸摸其脚,看其已经凉否,我在隔壁也随时注意听其动静。其若不幸落气遽逝于家,虽非我之过错,诚也无法解释矣!再如1999年夏,开药铺于城中的一个夜半,朦胧之中只听见卷匣门外有女声言语:“就是这家就是这家,就是吃他的药!”我和妻想:未必有谁被我们医“坏了”夜半来“找”我们了吗?好象不存在啊!赶紧穿衣起床,小心开门:却原来是一年前我救过的一个女婴幼宝宝夜发哮喘,其母和外婆背其半夜找来。又如一次在2000年秋,行医于镇上之时,正逢某赶场(赶集)天,一60来岁老头老远就大吼:“张医生!我要找你!”找我?我给谁医出问题了吗?众看病者皆愕然。老头走近,崭开笑颜:“我咋个不找你嘛,吃你药之前,我三餐吃不了一碗饭,吃了你的药,现在一餐都要吃三碗了,我家里养得起我呀?”却原来是这么回事!众皆释然。我说:“本医生胆小,你吓倒我了!”老头说:“在别处我400块钱没解决的问题,你40块钱就给我解决了!感谢了!看嘛,今天专门又给你带了两个病人来。”看看,这一惊一乍,一恐一吓,要没点承受能力,这医生怎么当!尝慨叹:医这碗饭,不是谁人都可以端的啊!何况稍不谨慎,就真可能导致医疗纠纷 —— 据说治皮肤病留下一点色素沉着,也被认为是“五级”医疗事故!若遇到某些无理病家,那医人可就真的很惨。当然事情也还有另外一面,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实施,的确值得某些病家雀跃欢呼,但从此,有获救可能的急危重病,或许医方干脆就拒辞不医了,结果未始不还是广大病家受害。
病家仗势横纠缠,无助医人境亦惨。
漫言慎救心坦然,惊乍恐吓还难免。
危笃急重死随便,谁敢力挽担风险?
紧箍已戴休妄动,四平八稳赛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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