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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西医并举方针要落实在法规上 [打印本页]

作者: demin    时间: 2009-5-27 22:02
标题: 中西医并举方针要落实在法规上
中西医并举方针要落实在法规上
中西医并举方针在领导人讲话中处处可见,而在现实生活中,中医中药和西医西药处处显示出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地位是政策和法规限定死了的,是权利与权限问题,任何部门或任何个人都改变不了的。
中西医的不平等表现在第一,传染病与流行病的治疗权中医没有,西医独霸;第二处方权西医不受限制,中医被限制的很死。西医的处方只要不违背配伍禁忌就行,中医的处方只能是汤剂,配制其它剂型就不允许。一味中药材就等于一种西药,都有一定的药理药效功能主治和适应症,几种西药配合使用不办制剂证,几味中药材配合使用就必须办制剂证(汤药除外),中药剂型好多,宜丸则丸,宜散则散,应由中医决定,否则中医的处方权就不完整。中医手脚被缚功夫焉能施展?
中西药的不平等表现在注册新药管理办法上,西药处处受优惠,中药处处受卡。表现之一:凡是新研制的西药就是一类新药,中药制剂没有一类新药,把中药材提取成有效成分后变成西药才可以列入一类,然而中药的优势恰恰是复方;表现之二是国家鼓励创新,《创新药物研发早期介入实施计划》不支持复方中药,复方药再好不属于创新;表现之三是加快审批和特殊审批都与复方中药无缘,即使是能治疗癌症、艾滋病、非典、人禽流感的复方中药也只能在取得新药证书以后申请生产时才可以列入特殊审批程序,正月十五贴门神,晚半月了。
不论中药西药,疗效好的才是好药,把单一成分与复方作为评定优劣标准,单一成分为优,复方为劣,就是对中药的歧视。
扼杀中药最厉害的一招是公开配方。西药公开配方就能得到最可靠的知识产权保护,而与此相反,中药公开配方就是彻底丧失知识产权,正如:“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政策不改变,口号喊百遍也无济于事。
西药无药证是化学试剂,中药无药证仍是药,但是官方说它是假药。有药证的药吃坏了人无事儿,拿无药证的药治好了病仍犯法。这不是针对中医中药是什么?西医是不会拿化学试剂治病的。
    李德敏  

作者: 萧铁    时间: 2009-5-28 06:19
标题: 中西医并举方针要落实在法规上
中药也是可以申请专利的, 只是专利申请有一定条件, 再加上后续相关费用, 没有大企业资源作后援, 一般从业者很难从中得益. 也不是只有中医药, 其他行业也一样, 而且, 专利主要是对抗国外资本的筹码, 在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 专利很难说起了什么必不可少的作用.
公开配方也起不到"扼杀中药"的作用. 中菜的"配方", 绝大部分都是公开的, 也不见得中菜被"扼杀"了. 中药与西药比最大的特点是因人制宜, 但这个特点如果没有整个产业链的有效配套, 经济效率极其低下, 特点就成了缺陷. 所以, 只有对整个产业链作根本的改造以提高经济效益, 中医药因人制宜的特点才有可能变成优点, 也即是竞争优势.
作者: 中医药最伟大    时间: 2009-5-31 16:06
标题: 中西医并举方针要落实在法规上
好文章!
作者: 250802541    时间: 2009-5-31 17:24
标题: 中西医并举方针要落实在法规上
         什么中药申批?西药的副作用就是成千上万名儿童致残或者死亡哪是应该的,因为西药申批就没有说明什么副作用和配伍忌,现在很多西药说明书上都注明副作用不详、配忌不洋的字样、这不是明显的治死人不朝命吗?说白了也就是确死人不朝命,现在中医都快灭绝了希望中医同仁省省心把不要求上帝搞什么中药申批了还是吸气养神为上策,不给谁说那么多好话、等西药的副作用无可救治的时候、那社会只有两个字、:灭亡。责任在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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